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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法院:常态化集中执行再发力

* 来源: 河南法制报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11/10 17:47:00 * 浏览: 231

中国法治河南讯 洛阳市偃师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紧紧围绕涉民生、金融等重点工作,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全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迈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院的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亮剑出鞘,战幕拉起。10月29日凌晨6时30分,院南广场警灯闪烁,16辆警车整齐排列,6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简短有力的动员之后,全体干警以雷霆之势强势出击,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地点,向“老赖”发起凌厉攻势。“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拉开了帷幕。

执行现场,干警们穷尽措施、攻坚克难,与被执行人展开正面交锋,对恶意逃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截至当天下午4时,该院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23人,涉案23件,共结案14件,其中执行完毕结案7件、执行和解结案7件,扣押查封车辆1辆,司法拘留被执行人6人,执行到位金额42.2612万元。

为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质效,2021年,偃师区法院研究总结并制定出一套可长期沿用且操作性极强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紧紧抓住清晨、周末、节假日、麦收、秋播等时间节点和黄金执行时机,对那些拒不履行的当事人,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因案制宜,大力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全体干警在专项行动中始终坚持“一次有效执行”理念,即对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财产,原则上实行一次执行,不需要重复采取其他措施,从而达到高效执行的目的。在执行过程中,干警做到“法律讲透、压力给够”,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采用拘留、罚款、扣押措施,原则上要求一次及时履行,防止当事人借执行和解拖延执行,从而提高执行效率。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案件,改进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制订还款计划,采取分期分批还款等措施,增强执行效果。对矛盾纠纷易激化的案件,干警讲究执行策略方法,加强思想疏导和预防措施,保证案结事了。对标的额部分执行到位的案件,干警主动及时地发放给申请人,有效稳定当事人情绪。

2021年以来,偃师区法院共开展大型集中执行行动15次,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225人,执行完毕结案119件,执行和解结案101件,扣押汽车10辆,过户房产一套,司法拘留64人次,执行到位金额483.125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