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嗨锅”嗨“翻”了
网红自嗨锅因推出“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广告被指侮辱死者。4月18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显示,自嗨锅关联公司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被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万元。
此前,四川女子陈某疑因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后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向商家索赔176万。
今年2月,自嗨锅在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上架的同款产品中,配有“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图片,并在产品介绍中附有事件相关报道截图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被指侮辱死者,并构成了违法行为。
其主要违法事实为,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2日,当事人在其注册并运营的天猫店铺“自嗨锅旗舰店”发布标题为“‘致富款花蛤粉’自嗨锅自热火锅夜宵自热锅方便网红懒人速食”的商品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之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的行为。
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严重伤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感情,违背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被大量媒体广泛报道,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对其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2日,自嗨锅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该事件确系公司旗下一家售卖“自嗨锅蒜香花蛤粉”的直营店所为,是2月初“产品疑与女子去世相关即被索赔176万”这一舆论事件对销售业绩产生巨大影响后,店铺运营人员非理性的情绪宣泄行为。自嗨锅对公司员工这种罔视社会公德,轻视文化禁忌,无视网友感情的愚蠢行为深表歉意。也对图片上线到被媒体曝光近半个月公司居然一无所知的失管失查深表歉意。这也暴露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存在巨大的漏洞。公司第一时间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责令涉事店铺内部整顿,对该店铺负责人及相关涉事人员予以辞退等处理。同时在全公司内部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深刻反思公司内部管理上的缺失,坚决防范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无所知的失管失查”也不能作为违法乱纪的借口,无论线上还是线下,打广告做推广都要合理合法合情,利用舆论肆意圈钱是不道德的,亦不能为了泄私愤而无视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