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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4岁中学生被同班同学用剔骨刀捅伤致死!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3/07/04 15:53:17 * 浏览: 191

最近在四川广安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恶性杀人案件。14岁的小杰在学校被同班同学用剔骨刀捅伤致死。这个事件发生得非常突然,凶手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一共捅小杰两刀,并且刀刀致命,其他人甚至来不及反应,小杰就倒在了血泊中。虽然他被及时送到医院,但还是没能保住性命。



据悉,这起悲剧的起因是凶手和小杰前段时间发生了口角。尽管当时有家长介入进行协商,并达成了一致和解,但凶手心里已经埋下了要杀害小杰的念头。他一直寻找机会准备实施自己的计划。

 

事发前,凶手早上带着剔骨刀出门,在班级里趁小杰不备时当众将其捅死。第一刀直接瞄准了他的脖子动脉,可见凶手事先做过研究,知道如何一击致命。小杰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就离开了我们。对于小杰的家人来说,这件事无疑是个无法磨灭的创伤。

 

 

 

小杰的姐姐在社交平台上控诉凶手时表示无法理解两人之间到底有多大的仇恨,让凶手下如此狠手。即使有过口角,也不应该以性命相搏。而且当时的口角已经得到和解,如果还有不满,可以当场表达出来,为什么要走上这条极端道路呢?这样一条年轻生命对于他们家庭来说是永远的伤痛。甚至作为家属至今未能见到弟弟的遗体。

  

 

从姐姐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凶手提前一个月就密谋了这起案件,并特意选择在即将毕业离校之际动手。他完全没有把在场的人放在眼里,可见其心理素质极强。如果最后得不到相应惩罚,很可能会继续犯罪。因此这起案件必须要严肃处理,绝不能给凶手可趁之机,也不能让其逃脱法律制裁。

 

 

 

小杰的家庭并不富裕,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子,倍受家人宠爱,尤其是爷爷奶奶更是把他视为掌上明珠。没想到以如此残忍的方式离世。尽管凶手15岁还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相信法律绝对不会包庇任何行凶者。即使是未成年人在性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也应该接受法律制裁。年龄从来都不是凶手的保护伞。

 

近年来,未成年人杀人案件在社会中时有发生,对于这类案件的责任判定和量刑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而对于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可以负担部分刑事责任。

 

责任判定第一、无责任能力: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其认知能力尚未完全发育,在法律上被认为无责任能力,在发生杀人案件后,不会受到刑事处罚。通常会采取教育、矫治等措施,以促使其在未来成长过程中避免再次犯罪。第二、限制责任能力:对于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尽管其责任能力有限,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负担部分刑事责任。法庭会综合考虑其年龄、智力、心理发展状况等因素来判断是否适用限制责任能力。一般而言,相较于成年人,未成年人的判决偏向于教育和改造为主,注重挽救和保护。

 


在此案中,有网友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保护未成年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逃脱法律制裁。15岁的孩子应该懂得分辨对错应该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特别是针对如此恶劣的预谋谋杀案件,必须处以严厉的刑罚。

 

同时学校方面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为什么允许学生带着剔骨刀进入校园?学生带着剔骨刀进入校园并致人死亡是一起非常严重的事件,学校方面可能需要承担以下相应的责任:

 

1. 安全管理责任:作为教育机构,学校有义务确保校园内的安全环境。如果学生能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说明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存在缺陷。因此,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

 

2. 监管责任: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如果学生能够携带剔骨刀进入校园而未被发现或制止,可能暴露出学校在监管方面存在疏漏或不力之处。

 

3. 教育责任:作为教育机构,学校有义务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如果该事件与学生的心理健康、道德素质等方面有关,则可能反映出学校在教育和引导方面存在问题。

 

4. 赔偿责任:由于该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包括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合理的赔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

 

需要指出的是,具体责任的划分会涉及到法律、政策和事实等多方面因素。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可能涉及的责任,具体责任判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结果来确定。

 

这起案件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尤其是对当代的青少年的心智成长历程影响重大,相信法律会给受害人以及家属以及关注此案的民众们一个公正判决。凶手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15岁并不是逃避罪责的借口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文化素养的教育和引导,并要努力改善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