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省法院召开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 董亚伟 * 发表时间: 2022/04/29 15:52:21 * 浏览: 43

 4月27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主持会议。部分中基层法院和省法院有关部门参加会议。

    省法院环资庭汇报了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初步设想,郑州、郑铁等7个中院及商丘市睢阳区等5个基层法院,省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立案庭和研究室提出了推进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胡道才院长指出,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是省委确定的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省法院去年在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基础上,经省委同意并报最高法院批准,决定对南水北调干渠和淮河干流流经区域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两横一纵”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是还存在落实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全省法院对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构建我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重大意义,这是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国之大者”的政治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完全符合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关于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的要求,也是河南特殊省情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并且,我们实行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构建以流域、生态功能区等为基础的覆盖全省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切实可行,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对于如何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胡道才院长强调,一要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如同知识产权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一样,环境资源审判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要发挥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查处生态环境方面的违法行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必须要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根据环境保护需要渐次构建,不能盲目扩张,要构建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律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集中管辖真正意义上的环境资源案件,努力把每一件环资案件办成精品,有效发挥环境资源裁判的规制、引领作用。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是一项政治任务,全省法院要提高站位,提升境界,在现有机构、人员上进行探索、改革,不增加机构、编制。对于大家提到的一些困难要立足自身克服解决,不要把困难想的太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去解决问题。关于需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配合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协商会签配套文件。对于侦查、批捕、起诉衔接的问题,省政法委构建的刑事案件共享平台能够很好地予以解决。大家提出的诉讼不便问题,我们要通过加强巡回审判和智慧司法克服。三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问题研究。加强对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研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归纳总结,为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贡献河南智慧。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的人民陪审员团队,积极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认真研究环境资源审判特殊的司法理念,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正确的价值指引。深入研究生态环境修复、赔偿基金管理等问题,要强化研究,不断探索和改革,努力创造可以推广复制的河南模式。